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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教 Melody 及誠徵律師姐妹--公證代管所有

發表於 : 2004-3月-30 03:47 pm
stone
dear all

上週本想寄發起人個人資料表給姐妹們填寫,臨時又取消,因為當我想到每一位發起人都要把身分證影本寄來,協會籌備處為了作業方便又必須為每位發起人刻一個木章時,我就極度猶豫。

一來我不想經手大家的個人資料。大家都知道近年台灣詐騙風極盛,弄得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個人資料小心保護,盡量避免外洩外流的可能;這個保管的責任茲事體大。

二來即使目前發起人中我已與部份姐妹見過面,但畢竟大家不是很互相認識,雖然我對自己的人格是有信心,但憑什麼要求各位與我無親無故、連面都沒見過的姐妹信任我?我不希望讓大家陷入這種<必要的懷疑>的麻煩之中,擔心害怕這個 stone 會不會是出賣個人資料的那種人。


想來想去,我覺得大概有兩個方法可以解決,一個是找代書代辦所有籌備事宜,不過誰能保證代書不會偷用大家的個人資料呢?

一個是找公證人來保管監督所有個人資料。我實在沒概念,不知道台灣有沒有這類所謂的<公證人>;所以又想到,搞不好有什麼律師是可以受理這類業務的,有點像保險箱的概念,大家把個人資料寄到公證律師(或是法院?之類?)那裏去,我需要彙整資料報給內政部時,由律師帶著那些個人資料跟我一起去,之類的。

這個部份也許 Melody 會比較清楚?不知道妳以往經手的協會成立案,他們一般是怎麼做的呢?

總之,除了請教 Melody 外,我最希望的就是有公正可信的第三者來經手和保管大家的個人資料,而不是我個人在做這件事。

所以,如果藍天這邊有律師姐妹們在的話,是不是也請您提供給我相關的資訊,例如到底有沒有<公證機構>或<公證律師>這一類的單位或專家?或是您也許願意來擔任這位重要的公證人?


寫得有點亂,希望大家看得懂我的意思。


stone
04/3/30 Tue 4:10pm

身份證影本及刻章事宜

發表於 : 2004-3月-30 06:00 pm
melody
Dear Stone,

以往客戶提供身份證影本都很阿撒力,可能防不勝防吧.我自己想到的是,可以請每位發起人自行在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上加註(僅提供xx協會申請籌設核淮使用)等字眼後,再提供給籌備處.

代發起人刻章需要先取得發起人簽具的刻章授權書,內容寫明委託何人刻章,指定用途,並於使用完畢後歸還(或銷毁)等等.其實,事務所並不喜歡代客戶刻章及保管印章,因為很容易引起糾紛(或訴訟),萬不得已,事前的契約以及每次使用印章的權限都一定一定要界定清楚,要很小心就是了.

先想到的只有這些,給您參考.

Melody

個人資料

發表於 : 2004-3月-30 07:34 pm
曼曼
stone,

解決方法之一:
1.身分證影本正反面書寫「○協會申請設立專用」
2.印章亦以「××× ○協會申請設立專用章」方式來刻。

解決方法之二:
要求律師事務所當窗口,負責蒐集資料及代辦。
如以公司設立為例,一般事務所會要求當事人自己蒐集申請資料之後,再交給事務所代辦,不過,工作範圍可談,價格談好即可。
以公司設立為例,會計師事務所的費用比律師事務所便宜。

發表於 : 2004-4月-02 08:52 pm
melody
stone,

會計師事務所承辦設立案件,服務範圍可概括:
編製籌設進度表,提供應備文件清單,向內政部申請籌設核准,編擬相關會議議程,覆核章程,向內政部申請設立社團法人,向法院申請核發法人登記證,以及行政作業(如影印,裝訂)等.以上申請作業包括送件,補正,領件等需與主管機關交涉的一切相關事宜.

在工作開始前先談妥公費(多為定額),於工作開始或完成時收取.
正如曼曼所說,事務所主要的聯絡窗口為籌備處,而非發起人個人.事務所會請籌備處自行與發起人聯絡取得必要文件後,再交給事務所辦理.

如果需要事務所直接與發起人聯繫,因作業較為繁瑣,所需花費時間不容易掌握,事務所的服務委託書多會要求以實際花費時間成本來收取公費,即:
提供服務人員每小時費率(依職務層級領組~會計師1,000~8000元不等,當年行情)x實際發生時數=預計收取公費金額
於工作完成時收取.以上實際發生時數包括和發起人電話聯繫,整理資料所花費的時間.通常客戶在工作完成接到帳單時,都會 :shock: 因為實在....太貴了.....

melody

to Melody

發表於 : 2004-4月-02 09:30 pm
stone
dear Melody

謝謝你告訴我.... :shock:

這兩天我先生也在幫我研究社團法人類的發起,他畢竟是比較有生意頭腦,會先去問律師或會計師事務所代辦的費用大概會多少,天啊,真不知道他問了哪種層級(你也很含蓄沒嚇我,所以我還是不知道層級)的,竟然告訴他說,如果找律師辦的話,總少不了要五十萬到一百萬!嚇得我說不出話來。

看來要做的話,還是只能自己努力寫努力跑。不然成本實在太高了。怪不得那天在禱告會提出這整件工作理想,請教會姐妹代禱時,領會的姐妹語重心長說:「我覺得你也需要為經費禱告」,我還說(當然是基於我對上帝的信心):「應該還好啦,反正我這輩子做過不少經費非常拮拘下的工作,對錢很少的事實已經有耐受力,只要準備好多多操勞自己的心就可以了」。

咻!還是要倒抽一口冷氣,原來如果委託專業機構代辦要這麼多錢。嗯,看來我真要做的話,可以一開始就很高興自己賺了五十萬到一百萬--因為沒有付出的就可以算賺到的嘛! ^_^


stone
04/4/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