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要賣房子的朋友要小心哦
我本人和國內最大仲介力X簽約,剛開始簽一個仲介服務買賣契約.簽約後大約一星期左右,他們來拜訪我,當時他們跟我說可不可以簽一個底價約,根據這個契約,他們比較能夠知道客戶底限,才好帶客人來談.
我以前的慣例是要詳細看條約,但是由於在台灣久了,漸漸沒有這樣的習慣,因為台灣契約都是格式化.加上當時相談甚歡就沒有特別注意.
結果現在發現在原先的契約中,有賣方必須按照底價約賣的條款.
我的問題是為什麼一開始簽約時候,底價約沒有一同簽?而是在簽約後一個多星期才簽.簽的時候來兩個人,一搭一唱,解除你的心防,而且說法是合情合理,簽個底價我才知道要帶出價多少的客人來談.有刻意迴避的情形.而底價約真正的條文是寫在最初的簽約中.
據我朋友所說, 他有一個朋友也是簽了底價約,結果力X用超便宜的價格將房子賣出, 當時他也不清楚底價約就是一定要賣出去的價格.現在正在官司纏訟中.(要賠違約金和4%仲介)
雖然我賣屋的價格還在容忍範圍內,可是我覺得有必要告知大家,讓大家心中有個底.
簽約糾紛要小心
版主: Shia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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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文章: 36
- 註冊時間: 2003-11月-12 09:17 am
- 來自: Taipei
我是不願想詐騙的情形,但是如果對方存心詐騙,他可以哄屋主以賤價出售,自己買走再高價賣出,這種情形尤其容易發生在房價看漲.
當初他們在說的時候沒有告知這是底價約
而是說出個價錢讓他們好帶客人來談
而且我發現這個底價約就是契約內容變更合意書
合約規格很簡單,也沒有告知變更條款
結果現在店主及合約都是說我必須以此價格出售,店主還哄我說那是訂金,如果我反悔要負違約金.
我聽了就火大,如果是變更條約,他們應該說明白,且給我看原本合約書內容,而不是小小一張紙,就說是契約內容邊更合約書.
拿了斡旋金,賣主還是可以不賣,只要沒有和買方簽就可以了,更何況拿了訂金要告知屋主,他們收了訂金,同意後簽名才可以視為訂金.
而力X店長竟然訛我這是訂金,我要賠款,這分明就是嚇唬人.
.我的業務員是說那雖然是底價約,我還是可以不賣的,但是他說的情勢又讓我不好意思不賣:
這樣是我們失信於買方,我們公司信譽會受損
我也是斡旋很久,賠上服務費.
我覺得或許我不夠堅定,雖然很多人都告訴我,我沒有跟買方簽約前,都可以反悔,可是我想我決定賣了,可能跟個人對金錢追求的態度不夠堅毅,被他這樣哄哄就決定了,畢竟跟我的底價差價差不多,我又喜歡速戰速決,免的一顆心掛在那裡.
我的業務員很會溝通,說出來供大家參考.以後買賣房子前最好先花點功夫做好事前準備
1.請銀行員估價,
2.讓多家業務員競標出售
3.做好市場調查
4.找書或案例了解出售過程
5.如果自己是屬於軟心腸的人,又想賣個好價錢,就請硬心腸的代你斡旋.
當初他們在說的時候沒有告知這是底價約
而是說出個價錢讓他們好帶客人來談
而且我發現這個底價約就是契約內容變更合意書
合約規格很簡單,也沒有告知變更條款
結果現在店主及合約都是說我必須以此價格出售,店主還哄我說那是訂金,如果我反悔要負違約金.
我聽了就火大,如果是變更條約,他們應該說明白,且給我看原本合約書內容,而不是小小一張紙,就說是契約內容邊更合約書.
拿了斡旋金,賣主還是可以不賣,只要沒有和買方簽就可以了,更何況拿了訂金要告知屋主,他們收了訂金,同意後簽名才可以視為訂金.
而力X店長竟然訛我這是訂金,我要賠款,這分明就是嚇唬人.
.我的業務員是說那雖然是底價約,我還是可以不賣的,但是他說的情勢又讓我不好意思不賣:
這樣是我們失信於買方,我們公司信譽會受損
我也是斡旋很久,賠上服務費.
我覺得或許我不夠堅定,雖然很多人都告訴我,我沒有跟買方簽約前,都可以反悔,可是我想我決定賣了,可能跟個人對金錢追求的態度不夠堅毅,被他這樣哄哄就決定了,畢竟跟我的底價差價差不多,我又喜歡速戰速決,免的一顆心掛在那裡.
我的業務員很會溝通,說出來供大家參考.以後買賣房子前最好先花點功夫做好事前準備
1.請銀行員估價,
2.讓多家業務員競標出售
3.做好市場調查
4.找書或案例了解出售過程
5.如果自己是屬於軟心腸的人,又想賣個好價錢,就請硬心腸的代你斡旋.
卑劣的手段
今天看了力X的購屋權益說明書
才知道合約非常不利消費者
但是當時簽約時都沒有明確告知消費者的權益與義務
這是他們的購屋權益說明書(但是當時都沒告知,只是在贈送我的書中夾著)
若你簽任成若買方欲購條件,或買方欲購買的總價已經達到你的委託受借且付款方式一至時,經加盟店通知到達買方,契約即屬成立,要約金即自動轉為訂金,並交由加盟店代為保管.
這個問題就是當時他們哄我寫下斡旋底價,就成為賣價,然後只要對方出了這個價錢,即使我反悔或不經我簽名,合約都會自動成立.如我要毀約就必須付出代價
我已經決定要告知消費者文教基金會.但是我還是會出售吧
鑒於個人性格.
才知道合約非常不利消費者
但是當時簽約時都沒有明確告知消費者的權益與義務
這是他們的購屋權益說明書(但是當時都沒告知,只是在贈送我的書中夾著)
若你簽任成若買方欲購條件,或買方欲購買的總價已經達到你的委託受借且付款方式一至時,經加盟店通知到達買方,契約即屬成立,要約金即自動轉為訂金,並交由加盟店代為保管.
這個問題就是當時他們哄我寫下斡旋底價,就成為賣價,然後只要對方出了這個價錢,即使我反悔或不經我簽名,合約都會自動成立.如我要毀約就必須付出代價
我已經決定要告知消費者文教基金會.但是我還是會出售吧
鑒於個人性格.
andie
我教你:除了告消費文教基金會(該會喜歡出風頭,有新聞性的就很熱心,有關係又事件有新聞性的話,他們更熱心,標準大小眼),你一定要學我打 1950 消費申訴專線,把這事也進入政府的爭訟處理程序,不然被人用小眼看待而不鳥你的話,就更氣人了。
我現在很興奮,因為我打 1950 消費專線、又傳真了申訴表格後,台北市政府已給我公文表示轉台北市新聞處處理,剛剛又收到新聞處公文,表示已轉去台中市政府(暢談國際在台中)。台中市政府承辦人員稍早已說:收到轉來的公文他們即會發函給爭議雙方,所以該公司一定跑不掉的。
告進官府還有個好處,就是調解不成的話可以進行消費訴訟,這是國民權益!有政府會幫你進行(理想上啦)。但至少比只找老百姓級的消費文教基金會,更保障及寶貝了我們身為國民所應得的權利。
所以不要猶豫,現在就拿起你的電話,只要撥 1950 四碼就夠了!
stone
04/2/25 Wed 5:38pm
我現在很興奮,因為我打 1950 消費專線、又傳真了申訴表格後,台北市政府已給我公文表示轉台北市新聞處處理,剛剛又收到新聞處公文,表示已轉去台中市政府(暢談國際在台中)。台中市政府承辦人員稍早已說:收到轉來的公文他們即會發函給爭議雙方,所以該公司一定跑不掉的。
告進官府還有個好處,就是調解不成的話可以進行消費訴訟,這是國民權益!有政府會幫你進行(理想上啦)。但至少比只找老百姓級的消費文教基金會,更保障及寶貝了我們身為國民所應得的權利。
所以不要猶豫,現在就拿起你的電話,只要撥 1950 四碼就夠了!
stone
04/2/25 Wed 5:38pm
http://bbs.kimy.com.tw/forumTopic.asp?topicID=170046
以下為全文,我一位同事是說let it be 我的想法是要看開,但是不能縱容,很多時候之所以能夠一騙再騙,就是因為上當吃虧者自認倒楣,沒有分享經驗.
其實我同事在我簽約前就說力霸,但是當時我沒有問詳細,只是覺得為什麼以底價賣出有何不好,加上又信賴仲介,所以願意分享自身經驗,免得別人吃虧.
以下為全文,我一位同事是說let it be 我的想法是要看開,但是不能縱容,很多時候之所以能夠一騙再騙,就是因為上當吃虧者自認倒楣,沒有分享經驗.
其實我同事在我簽約前就說力霸,但是當時我沒有問詳細,只是覺得為什麼以底價賣出有何不好,加上又信賴仲介,所以願意分享自身經驗,免得別人吃虧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