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算我一份
發表於 : 2004-2月-05 09:40 am
由 新菲
Dear Stone , lili:
現在才看到這個主題,
算我一份 ....
新菲
發表於 : 2004-2月-05 11:36 am
由 Thalia
Dear stone,
第一次在此發言,但是對各位心儀已久,我想大家對於舊的「教養大家談」被瞬間消滅掉,實在難以釋懷。畢竟在成為媽媽兩年多以來,若是沒有「教養大家談」的諸位,分享無論是育兒、生活、甚至是人生等種種的看法,讓一位茫然、手忙腳亂的全職媽媽,能在慌亂的生活中得到許多的知識,更進而豐富了每一天的生活,全職在家帶小孩的生活,將不會如此多彩,真的非常謝謝過去幾年來大家的傾囊相受,我想不只是我,很多很多的人都有同樣的感受。
所以我也和大家一樣,希望能付出個人微薄之力,讓這種「感覺」(實在不知如何形容)能夠繼續下去,互相幫助並且擴及更多的人。
我會把我的資料e-mail給你,希望不會太唐突。
先自我介紹一下,
我住在台北市信義區,一個女兒,目前兩歲半,個性很活潑,因為家中沒有孩子伴,所以只要一出門,就很喜歡找小朋友一起玩,希望能為自己與女兒跨出這一步。
Thali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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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有一個小意見
發表於 : 2004-2月-05 04:24 pm
由 RebeccaChen
大家好 :)
sorry,我也不曾在這裡發言。我不算信誼的老網友,不過好像都可以用同理心感受到大家的感覺。信誼這塊地方就這樣沒了我也有點錯愕......
我只是要說,我覺得信誼形成的文化相當獨特,成立一個新的地方來承續它當然是意義重大,不過純就功能來講的話,我覺得傳統BBS或PPT這個媒介很能替代信誼。資訊的快速交流跟深入的討論應該絕對是能夠的。如果去PTT或PTT2弄一個版,昭告所有想去的網友,在實用上是最迅速方便而節省資源的。畢竟當媽媽的人「時間」資源是非常寶貴的...... 只是我小小的意見啦!
Rebecca
另外的聲音
發表於 : 2004-2月-05 05:46 pm
由 晴媽
沒有澆冷水的意思,只是突然想到如果成立一個社團,那所有的發言都要開放公用嗎?就我個人而言,如果純教養或見分享我很樂於無償開放,但如涉及家人或隱私部分,我就不太想公開。引伸的問題是如果朝著這麼一個理想去做,會不會反而讓很多姐妹不能上來暢所欲言?還是可以有個理想的設計,把不想曝光的部分篩掉,只留教養相關的部分。我想得很多,但不知技術如何克服,我很佩服stone造福人群的大氣魄。如何在教養經典傳世的同時,又能不把私人的苦水或家庭曝光,這可行嗎?
常常亂想的晴媽
報告一下
發表於 : 2004-2月-06 07:14 am
由 stone
各位
昨天下午我的電腦發生意外,可能會很慘,得今早去檢測硬碟才知有多慘;所以目前只能用舊電腦撥接上網,回覆不便,請見諒。
至於已 mail 給我個人資料及提供意見的姐妹們,我現在只記得大約已收到十封來信,非常謝謝你們;如下午得知硬碟真掛了的話,恐需麻煩諸位再次將原信轉寄給我一次。若真需如此,下午或晚上我再上來這邊發布。不便之處,非常抱歉!
晴媽的疑慮很有道理。我的構想是:網站是對一般人都公開的,不限會員;但這公開的網站定也會在家長、有教養需求者間傳開,就像信誼一樣,所以無論如何都會有<他人>看到我們發布在討論中的個人隱私。我認為處理原則與老信誼時代我們自己的因應之道完全相同;大家甚至連自己原本的、對家人及自我隱私保護的原則及習慣都不必改變。
技巧上,我會希望像這裏一樣,你登入了就顯示名字,若想匿名聊些不方便太公開告白的事,可以不登入、用訪客身份或化名臨時 ID。如此即可適度保障想要暢所欲言又不能現身的那種情況。
stone
2004/2/6 Fri 7:33am
我也願意加入
發表於 : 2004-2月-06 10:13 am
由 Roseline
Dear 石頭姊姊,
大家都尊稱妳是石頭姊姊,我不知道年紀是否比妳小,但以在信誼的年資,妳算是老前輩啦。
我也願意加入,可是我遠在台南,不知道可以幫什麼忙?
我目前兼差的工作很輕鬆,時間:9:30am~3:00pm,其他時間就是忙家事和孩子了。在工作時做的許多事都跟行政有關,曾留校擔任兩年助教,現在才報到不知道會不會太晚?
記得幫我分派一份工作喔。
我的e-mail:
chang_roseline@yahoo.com.tw
很想貢獻一己之力的Roseline
附帶一堤
發表於 : 2004-2月-06 10:31 am
由 Roseline
我的戶籍在台南縣,先生和孩子的戶籍在台南市,這樣就有兩個縣市都有人了。但,他祇可能掛名而已,我還沒諮詢他的同意。
想把老公也拉下海的Roseline
發表於 : 2004-2月-06 02:46 pm
由 lili
嘉義市、嘉義縣、雲林縣,應該也沒問題,可跟我的親友團「鼓吹」一下。
需要的是身份證與印章
發表於 : 2004-2月-06 04:28 pm
由 wumay
我如果沒記錯的話,發起人是需要身份證影本與蓋章的。除此之外,在網站上應該就如同以往上網一樣,該注意的還是要注意囉~~
只不過要考量的是,目前社群有分會員與非會員,以前信*的模式像是全方位開放,誰都可以來,也許我們也可以思考一下利弊得失與社團的定位。
社團籌備工作
發表於 : 2004-2月-06 05:34 pm
由 melody
Dear stone,
如果要成立社團,依法令規定,籌備工作約當有下列:
1.決定團體名稱 宗旨 任務 預算報告 年度計劃
2.尋找符合資格的發起人三十人以上
3.需取得全體發起人身分證影本
4.發起人名冊需全體發起人的簽名或蓋章
5.公開徵求會員
6.召開成立大會(至少應有應出席人員過半數之出席),包括尋找開會地點,事前寄發開會通知,事後寄發會議記錄等
7.決定團體會址處所(需取得租約或借用同意書),其面積不少於三十平方公尺
9.需決定理監事選票格式
這是就向主管機關申請立案部份我先想到的一些問題.
事情會很煩瑣,而且無法僅以網路虛擬化進行,籌備期間應該需要很多人露臉挪出時間,共同出力才做得起來.
melod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