試一下~

網站的二三事

版主: lil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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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one under 13

試一下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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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ar lili,

剛剛註冊時實在忍不住就是想試試看13歲以下和以上的註冊會員到底會不會有什麼差別待遇,所以先選了13歲以下的進行註冊,然後才用 stone 註冊較老組。目前為止已出現的差異是:送出註冊申請後,系統回覆給 under13 的訊息如下:<您的帳號被建立, 但是需要管理員批准. 請檢查您的電子郵件信箱獲得詳細訊息.>
(真是簡單扼要,讓我猜想隨後的更多指示可能會在所接到的email 中給出 step by step 的指示)

而滿13歲者所得的訊息則是:<您的帳號已被建立, 然而您需要完成帳號啟用程序後才能登入討論區.
系統已經將您的帳號啟用序號寄送到您的電子郵件信箱, 請檢查您的電子郵件信箱以取得相關的資訊.
請注意: 請在一星期之內開啟您的帳號, 系統管理員將會定期刪除無效的帳號>

看來13歲以下被定義為只需要簡單精確訊息的人,每次給的訊息不必太多。13歲以上者則可以多對他們說些話,有的沒的都可以,不必太害怕他們因而搞不清楚真正的重要訊息到底是什麼(然而 13歲以上的人就真的 deserve 被如此對待嗎?好像也不盡公平嘛,呵呵呵~~~)。
stone under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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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來如此,13歲以下的小人兒們必須要獲得家長或監護人的允許,在系統 email 來的同意函上簽名後,傳真或郵寄給 site admin,然後才會被批准加入社群。不過 lili 和 lili 夫並沒有在 mail 中留下傳真號碼或郵寄地址,呵呵;而且這根據的是<“美國兒童網路隱私保護法”的規定>,當初將這個社群機制中文化的人,可是很忠實地進行翻譯,沒有把這些保護兒童青少年的設計也一併本土化喔。 ^_^

所以我的 under13 實驗註定到此結束了.... >_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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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hiau
文章: 140
註冊時間: 2003-10月-09 06:45 pm

S姐妹回來了?!

文章 Shiau »

Dear Stone:

是妳!果然是妳!
妳回來了啊!
那我們S姐妹又可以縱橫LILI的新家了。

好久不見妳,事都忙完了嗎?
還是那麼有『實驗』的精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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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ili
文章: 722
註冊時間: 2003-10月-08 10:43 pm
來自: 嘉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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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 lili »

stone,
哈哈哈!妳還是這麼喜歡「玩」規則。
其實我自己也玩過了,因為也有點好奇,到底會收到什麼樣的訊息。
lili夫一開始架設時就叫我要更改會員註冊同意聲明,我又懶得改,所以多點樂趣可以玩玩也好。
嗯!也許有空就會來修改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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